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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
 
平等享有信息生活
 

1 引言

  在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的利用和获取正在逐步改变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方式。通畅的信息沟通可以节约时间成本和社会成本,让所有人能够平等地享有信息生活,是信息无障碍的终极目标。

  信息无障碍是指任何人(无论健全人还是有残障的人,无论儿童还是老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地、方便地、无障碍地获取基本信息或使用通常的信息沟通手段。所有社会成员无障碍地使用产品、服务,享受无障碍环境,是全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向第54和56届联合国大会递交的关于世界行动纲领实施问题的进度报告中指出的。要特别关注科技进步和无障碍环境的建设。

  信息无障碍包括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无障碍服务的推广以及产品的无障碍设计等。

2 信息无障碍环境

  对信息环境的无障碍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构建网络环境的无障碍。任何人都可以无障碍地上网并获取信息,人人都能够从网络的环境中平等地访问到同等信息,通过网络环境扩大与外界交流、学习、获得信息、参与社会的机会。

  (2)构建公共信息服务设施的无障碍。例如,公交车站设立语音报站器、银行自动取款机、电子信息屏幕等提供语音服务或其他适合所有人使用的方式等。公共场所应设立统一、通用、规范且易于理解的图形、符号、标识、标牌等。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信息服务,包括远程办公、医疗、电子图书馆等,应建立差异化服务、个性化服务为主的服务环境。

  (3)构建信息获取、交流环境的无障碍。提倡采用多种语言形式的交流方式(包括El语和手语及其他形式的非语音语言,如字幕、盲文、触觉交流、大字体、无障碍多媒体以及书面语言、听力语言、浅白语言、朗读员和辅助)或替代性交流等方式手段和模式(包括无障碍信息和通信技术)作为交流的主要方式。

  (4)构建通讯、电子产品使用的无障碍。当前的许多通讯、电子产品以其先进的技术、强大的功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便利,但对特殊需求的群体还存在使用障碍。例如,对于盲人来说,手机、快译通等没有语音提示,无法读取短信,进行菜单操作等。

  此外,向公众开放或为公众提供设施和服务的私营实体在各个方面都应考虑到创造无障碍环境.如在向公众开放的建筑和其他设施中提供盲文标志及统一的、通用的、易读易懂的标志;提供各种形式的现场协助和中介,包括提供向导、朗读员和专业手语译员,以利于向公众开放的建筑和其他设施的无障碍。无障碍环境是指所有人均可以在平等基础上享用为公众提供的服务和设施,并确保这些服务和设施符合他们的需要为根本准则。

3 信息无障碍服务

  面向公众开放或为公众提供的信息业务及服务,应能使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其它处境不利群体和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人都能方便并可承受的价格使用。这些业务可以包括信息、通信交互业务、网络服务、电子服务、应急服务等。

  这些业务及服务在设计上应体现“使用无障碍” 的原则,即在业务中的任何人均可以平等、方便、有效、快捷地使用这些业务和服务。所有人都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享用这些为公众提供的业务和服务,应确保这些业务和服务可以符合他们的需要。

  向公众提供服务(包括通过因特网提供服务的私营实体),应从各个方面考虑,以所有人(包括残疾人、特殊需求人群、老年人、儿童等)均可以使用的模式提供信息和服务,而向这些人群提供的公共信息,不应该需要额外的收费。

  所有人(包括残疾人、特殊需求人群、老年人、儿童等)应具有同样的机会使用新的信息、通信技术和系统,包括因特网、推广手机短信和屏幕可视电话业务等。提供因特网业务的信息提供商以及其他的大众媒体,应确保网站和传媒必须让所有人都能方便地浏览。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应促进和培训业务人员,通过推动手语的使用或其他适当形式,向特殊需求人群提供协助与辅助,协助他们与普通公众一样,可以平等、自如、有效、快捷地享有服务。对于业务中涉及到的标志、标识或符号,应采用那些通用的、统一的和易读易懂的标识符号。

4 信息无障碍产品

  无障碍设计的基本思想是基于对人类行为、意识与动作反应的细致研究,致力于优化一切为人所用的物与环境的设计,在使用操作界面上清除那些让使用者感到困惑、困难的“障碍”,为使用者提供最大可能的方便。无障碍设计关注、重视残疾人和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但它并非只是专为残疾人和老年人群体设计的,而是着力于开发人类“共用”的产品——能够满足所有使用者需求的产品。

  (1)设计大多数用户无需任何修改就能很容易使用的产品;

  (2)让产品适合不同用户(合适的用户界面);

  (3)具有兼容为残疾人、老年人设计的特殊产品的标准化界面。

  要实现人人平等享有信息生活的目标,不但需要政府的政策制定、技术部门的标准制定和产品制造商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对信息无障碍认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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